老年人照顧者的壓力與調適
|
|
民國八十二年,我國正式步入「高齡化社會」-即65歲以上老人佔7%。八十六年起台中榮總在黃孝鏘主任秘書帶領下,進行「台中市老年人整合性研究」,針對台中市老人抽樣調查的結果,發現台中市老人照顧者的特質如下:照顧者與老人關係:配偶41.5%、兒子26.7%、媳婦16.7%、女兒11.4%;六成照顧者為女性,平均年齡54歲;主要照顧者的健康狀況頗佳,自認健康很好及還好的佔五成七;照顧內容以三餐提供、陪伴外出(看病、購物、訪友等)、環境清潔、安慰鼓勵為主;大多數老人有其他可替代的照顧人手。
至於照顧者的壓力可分成三方面:
1.生理壓力:身體不適(12%)、睡眠不足(15%)、疲倦(17%)。
2.心理壓力:擔心老人身體狀況(69%)、擔心老人情緒不穩定(48%)。
3.社會壓力:經濟負擔困難(5%)、家屬生活受影響(20-25%)、照顧老年人的知識和方法缺乏,最需要的是如何幫助老人的社交生活、安慰支持老人、協助老人做運動等。
概括而言,照顧好自己才能照顧好老年人,是照顧者需要重視的。
另外要與大家談談照顧者的一些注意事項,在家中要照顧老年人還要顧及其他家人,如果需兼顧工作的照顧者更是辛苦,在這裡要告訴照顧者一些注意的事項。
一、怎樣可以更健康?---預防保健最重要
1.均衡飲食:照顧者的均衡飲食是重要的,三餐定時定量且不挑食,各種飲食都要攝取。
2.規律的生活習慣:規律生活才有力氣去照顧老人,老人若有生活上的變動,相對的,照顧的人也要跟著調整。假使老人晚上不睡覺,到白天昏昏欲睡,這不但會造成老人日夜顛倒精神不好,也會引起照顧者生活上的不方便,所以應讓老人在白天多活動、聊天、散步等,讓老人晚上比較好入睡,跟著生活也規律了。
3.適度運動:適度的運動是很重要的,散散步、搖呼拉圈(這是現在我們榮總所要推廣的老人活動),是人人可做,或是當你帶老人去做復健時,可請復健醫師教導一些最適合老人的活動。
4.健康檢查:照顧者定期帶老人做健康檢查、量血壓、體檢等,照顧者自己也需要做健康檢查,當老人生病時可比照老人平常的身體狀況,若有特殊狀況時,醫療院所可以參考處理。慢性病的老人尤其要注意生活上的保健。
5.配合醫囑治療:遵從醫師指示並按時服藥,而且控制一些生活上的危險因子(如:避免抽煙、喝酒、高膽固醇飲食…等),不但可使疾病提早康復並且能夠預防再發。
二、怎樣可以更快樂?
事實上,快樂是一種主觀的感覺,是心靈愉快的、放鬆的狀態。
1.表達、分享和支持:照顧者在家中照顧老人時間久了,與外界溝通減少,缺乏訴說的管道,導致心情鬱悶、有苦說不出,又不知道如何利用外界資源,這樣對自己或是老人多多少少都會帶來傷害,所以我們非常鼓勵照顧者與家人、朋友、牧師、社會團體、或是志工訴說心中感受,提出需要尋求幫助與支持,最好是照顧者與老人能互相分享心裡感覺,不要積壓在心裡,要說出來才能相互支持、鼓勵與關懷。
2.降低標準、少即是多:有時照顧者要求過多,一定要將事情做得完美,家中弄得一塵不染,還要兼顧老人,這樣是做不來的,也無形中加諸給自己壓力罷了。畢竟,老年人需要照顧時,日子就不能再過得像以前一樣,所以要降低標準、改變程序、且與老年人及家人說清楚,大家互相協助或接受生活上的某種程度之改變,日子才能過得愉快且輕鬆。
3.善用資源:要盤算最恰當的費用安排,若費用無法平衡時也要懂得運用資源,如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看護補助、殘障津貼、或者是運用日間照護單位(日間照護中心均有專車接送並予老人日間照護、活動),可減輕照護者的負擔,若老人有失能或退化性疾病等,可申請居家護理人員定期照護或申請外籍監護工,或是送至護理之家予老人最好的安排。老人也可主動要求利用以上的資源,當你有經濟的困難時要向子女說,不要覺得向子女拿不好,子女之間也要做安排與分擔,老人與子女一起討論,不要都不說,苦了自己不好,心理壓力會太大。我們今天發給各位的福利手冊,可使大家知道並希望你們去運用它,不要不好意思,這是我們應享有的福利。有些照顧者因為外界的輿論壓力或無形的文化壓力,覺得有困難是家醜,不宜外揚,不應說出來,久而久之會使照顧者與老人之間相處得更辛苦,加上無宣洩管道,會發生一些我們所不願看到的疏於照顧老人、虐待老人甚至遺棄老人的社會事件。
4.繼續學習:終身學習對老年人而言是很有幫助的,所謂「活到老,學到老」,經由老年人再度進修,可以彌補年輕時無法學習的遺憾,或是可以學得第二專長並且經由與家人、朋友分享,由學習經驗中得到滿足。隨著空中大學、長青大學等均為老人設置進修課程,可想而知,終身教育將成為一種趨勢。總而言之:負重若輕,借力使力,照顧者可以更健康、快樂!
現在老年福利法針對老人服務部份有一些防護措施與求助管道,我在這篇文章後面加附給大家的講義有說明,現在給各位做些解釋:
1.老人直系血親卑親親屬對其有疏忽照料、虐待、遺棄等情事至其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政府及老人福利機構得依職權並徵得老人同意或依老人的申請予以適當的短期保護與安置(這是一定要經過老人同意,政府才能給予安置的,若老人不同意搬出來住的話,仍會尊重老人的決定,但也盡量勸服其子女給予老人應有的照護,而不至於有虐待、遺棄或疏於照料等事情發生)。
2.為發揮老人保護功能,應以直轄市及縣市為單位,建立老人保護體系。
3.老人因無人扶養致其有生命、身體之危難或生活陷於困境者,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職權並徵得老人同意或依老人之申請,予以適當安置。這些保護措施是要徵得老人同意,因為老人是有自由意志的,享有自己的權利、義務,我們必須要尊重他的決定,而對於兒童則是強制性的保護措施,因兒童身、心未發育成熟,且自由意志、思考力不成熟,和老人不一樣。
另外老年福利法也有針對一些罰則方面做說明,講義也都有提到。其實老人福利法的目的是希望藉由實施後讓老人有更好的環境去生活並讓照顧者更有意願去照顧老人。照顧者的壓力很大,如何去幫助照顧者有能力去照顧老人,且有家人、朋友、團體的支持是重要的,更要注意的是要把自己的身子照顧好,讓自己減輕負擔,處在最和樂的狀態。
結論:
老人是我們生命與能力的源頭,是家庭和社會的重要資產,或許也是我們甜蜜的負擔與未來景況的寫照。經由認識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增強本身能力、善用現有資源,進而對政策建言及爭取照顧者的福利,老年人的照顧者可以更健康、快樂,社會可以更溫馨、和諧,今天就說到這,謝謝大家!(張雅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