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 神 分 裂 病 ( 上 )
台中榮總 精神部 卓良珍
精神分裂病 ( Schizophrenia ) 按希臘語即心靈或人格 ( phrenia ) 的分裂 ( schizo )。按精神動力學的解釋,即為自我 ( ego ) 或現實感的分裂。從生物醫學的解釋是由於其不明原因的腦內神經傳導物質多巴胺 ( Dopamine ) 相對性的分泌過高所產生的精神疾病,以及社會功能的退化現象。
自從公元1952年Wintermin被發明以來,精神分裂病人就有藥可救,使得原本封閉的病房變成了開放式的病房 ( Open Ward )。病人可以恢復工作及參加社團活動。誠如慢性疾病,糖尿病、高血壓一樣,精神分裂病患者必須一輩子服藥,並且要有事情做及活潑的人際關係等,預後會比較好。 社會心理因素會影響它的病發、復發及治療的預後 ( Kaplan 1994 ) 。
根據澳洲A. Jablensky醫師於公元1995年整理出60年來各國不同的數據報告。由於各國所用的研究方法不盡相同 ( 大多數是人口普查,少部份是用選樣方式),以及對於精神分裂病的定義及命名有些差異,而結果亦有些不同。例如公元1931年,德國Brugger的人口普查研究對象是10歲以上的人 ( 盛行率每千人有2.4人),而美國國家精神衛生研究院之ECA研究則以18歲以上為界定,然而大多數之研究學者以15歲為下限。( A. Jablensky 1995 ) 。
丹麥Stromgren於1938年之調查為每千人3.9,而於1989年重新調查 ( N=50000) 為3.3。而Nielsen於1976年報告為2.7。瑞典Suogren (1948) 為4.6,Book (1953) 為調查北方瑞典9.5,Book (1978) 重新調查則提升為17.0。Essen-Moller等 (1956) 調查南方瑞典為6.7,而Hagnell (1966) 重新調查則為4.5。伊朗Bosh於1969年調查結果為2.1,印度Dube及Kumar (1972) 為2.8,前蘇聯Rotstein (1977) 為3.8。
美國的東部及北部之盛行率比其他地區高。美國Lemkan於1943年人口普查之結果為2.9。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委託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轄下的ECA ( Epidemiologic Catchment Area ) 在五個不同地區調查研究以DSM-III評估1984年Robins的報告終生 ( lifetime ) 盛行率為1.0至1.9 %。而Keith於1991年的報告終生盛行率為1.5 %,一年內盛行率為1.0 %,一月的盛行率則為0.7 %。 美國黑人的盛行率較高 ( 終生為2.1 %,而一年期為1.6 % );西班牙裔較少 ( 終生為0.8 %,而一年期為0.4 % ) 於白人。
台灣的林宗義教授及葉英 教授於1946 ~ 1948年人口普查有效樣本為19931人,發現盛行率為0.21,經過15年台灣社會的人口結構有很大的變遷,於1961~1963年重新調查盛行率降為0.14 %,( Lin, T.Y. 1989 ) 。而這15年來台灣社會的精神疾病 ( 包括精神官能症 ) 罹患率反而增加,從前每千人9.4增加到17.2。這兩次的調查比較發現,台灣原住民 (山地) 同胞的盛行率低於台灣光復後從大陸遷移來台灣的同胞。另一項發現社會階層較低的精神分裂病患者死亡率過高也是15年來盛行率降低的原因之一。於公元1946~1984年調查中存活的精神分裂病患者五年內有將近四分之一 ( 24 % )死亡,而15年內有將近一半 ( 49 % ) 死亡。
每千人口中每年所新增加的個案率。精神分裂病發生率所估計的數值不同,問題出在於對病發症狀的評估標準不一,沒有確定何種症狀呈現的界限,才算發病,是否包括前驅症狀?並且每位患者的前驅症狀時間不一致。
英國Castle於1991年以ICD調查每千人即有0.25的發生率,於以DSM則僅為0.08。加拿大Nicole於1992年以ICD調查結果有0.31的發生率而以DSM診斷調查僅為0.09。
台灣的林宗義教授等人於1989年從三個社區調查有效樣本39024人之發生率為每千人有0.17 ( Lin, T.Y. et al. , 1989)。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在十個國家裡委託12個研究調查單位進行精神分裂病發生率的調查工作統一的方式是以一生中第一次求助過的精神疾病患者,包括曾接觸過傳統民俗療法的患者為研究對象,繼續監測追蹤至少兩年以上,若有病發傾向的患者會接受較詳細的標準化評估工具來會談。發現從1022個案當中有86 % 於求助過後的一年之內出現明顯的精神分裂症狀 ( Jablensky 1992 )。因此第一次接觸 ( 求助 )的發生率很接近發病率 ( Morbility)。
精神分裂病的真正病因 ( etiology ) 不詳,但有相關的危險因子 ( 並非必然發生精神分裂病之因果關係 ) 如下列:
1. 性別 ( Gender):
¬ 病發的平均年齡男性低於女性。德國Hafner等人於1991年統計:
1) 最早的精神疾病癥候的平均年齡男性24.3歲,女性27.5歲。
2) 最早的精神分裂病症狀病發的平均年齡男性26.5歲,女性30.6歲。
3) 第一次住院的精神分裂病患者平均年齡男性28.5歲,女性32.4歲。
4)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在十個國家的研究病發的平均年齡為男性25.3歲,女性28.9歲。
男女在發展精神分裂病顯示出不同的年齡發生率曲線:
男性好發年齡的尖峰是20~24歲。女性於20~24歲則並不突出,反而35歲之後發生率較增加。45歲以前病發的機會男性多於女性,而45歲以後則相反,女性多於男性。
® 男女兩性在病發之前的情況不同。
1) 病前的社會功能女性優於男性。
2) 腦部異常男性多於女性。
3) 病發的過程之中女性有較高緩解病情的比率,住院天數亦低於男性。
4) 女性患者在社區裡有較高的生活能力及存活率。(WHO, 1979 ; Lewis S.W.1989,Childers & Harding 1990,Jablensky 1992 ) 。
‾ Seeman及Lang ( 1990 );Hafner ( 1991) 皆表示女性的雌脂二醇Oestradiol有類似Neuroleptics作用在腦內「多巴胺」神經傳導物質,而有保護女性早期的中樞神經系統成熟的功能,而避免太早發病。45歲以前女性患者體內仍存留有足夠的Oestradiol ,而較少病發之可能原因。
° 女性患者較晚發病以及較隱蔽型的角色,其社會功能的退化亦較少。
2. 年齡 ( Age ):
依照DSM III精神分裂病的定義,必須於45歲以前初次發病,但是後來許多的流行病學研究亦發現有54歲或59歲才初次發生精神分裂病的,因此DSM IV 診斷精神分裂病發作就沒有年齡的限制。晚發期的精神分裂病的特色是:
¬ 有妄想型的妄念。
有類精神分裂或妄想的病前人格特質。
® 多種感官型態的幻覺 ( 如聽、視幻覺 ) 並存。
‾ 少有正統的思考障礙。
° 常有聽力喪失 ( 約占25 % ) 及眼睛的病變。
± 有慢性化的傾向。
² 對於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效果反應差。
³ 家族遺傳的機會低於年輕時發病的患者。
´ 增加器質性大腦病變及腦室擴大的機率 ( Caste & Howard, 1992)。
晚發型的精神分裂病 ( 40歲以後病發)及晚發型的妄想症Paraphrenia ( 60歲以後病發 ) 的男女性別比率有變化 ( 男:女變為1:1.9於40歲之後) 及 ( 男:女變為1:1.4或1.6於60歲之後 ) ( Bleuler, 1972 ; Huber, 1979 )。看起來精神分裂病主要發生在較年輕的男性及年紀較大的女性 ( Castle & Murray , 1991)。
Hafner等人於1993年發現以年齡分層的不同及精神分裂病的病程進展而言,每個階段的突顯症狀各有不同:15-24歲較無特殊的精神病症狀,25-34歲關係妄念及情感的症狀較多,35-59歲以被害妄念及隱性 ( Negative ) 症狀較明顯。
3. 家族性及基因危險因子 ( Familial and Genetic Risks )
近六十年來精神遺傳學的研究已由人口遺傳學而邁入細胞遺傳學與生化遺傳學。遺傳因素是體質因素的遠因, 而人體內生化生理、新陳代謝上之障礙是體質因素的近因而現有的資料是由人口遺傳學 ( population genetics ) 研究出來的, 即按照病患的族係研究 ( pedigree method ),人口普查 ( census method ) ,家族罹患率 ( Family-risk method)、孿生研究 ( Twin method )、領養研究 ( adoption method ) 以及長期追蹤。其結果世界各地每人的統計略有差異,但一般較普遍的說法是:
¬ 同胞兄弟的罹患率各占7 - 15 %。
父母一方患病,則子女罹患率為16 %。
® 雙親均患病,則子女之罹患率為40 - 68 %。
‾ 異卵雙生,一個患病,則另一個有2 - 15 %之罹患率機會。
° 同卵雙生,雙胞胎分開長大,一個罹患精神分裂病,另一個則有77.6 % (另有人研究20 - 75 % ) 的機會罹患此病;若自幼即一起長大,則一個患病,另一個可能有91.5 % 機會罹患率。
另外,Harold I. Kaplan (1991) 表示於特殊族群精神分裂病的盛行率如下:
¬ 一般人口占1 %。
非雙胞胎之精神分裂病兄弟姊妹占8 %。
® 父母一方有精神分裂病的小孩占12 %。
‾ 異卵雙胞胎一方有,則一方占12 %。
° 父母雙方皆有精神分裂病占40 %。
± 同卵雙胞胎一方有,則另一方占47 %。
由以上資料顯示精神分裂病確實有某些體質上的遺傳傾向,但卻不是百分之百,也就是說不一定會百分之百遺傳下去。同時,一起長大跟分開長大的同卵雙胞胎其罹患率竟然有91.5 % 跟20 % 之差異,可見環境、教育、與社會心理等等後天的外在因素影響相當大。換言之,有不少病患的家族史追溯好幾代並未發現祖宗也患有精神分裂病,所以說遺傳因素有可能性的或然率,但卻不是絕對性的,而沒有一個人在剛出生時,即被別人預料到會不會罹患此病。有些從未曾有過精神病患的家族裡,那自幼小即聰明伶俐、天真可愛、聽話乖巧、品學兼優的青年子女,竟然有一天也患了精神病 !
4. 病前人格 ( Premorbid Personality ):
德國Cutting 1985年研究出精神分裂病患者約有四分之一的病前人格特質是類精神分裂性人格 ( Schizoid personality ),而其他的人格特質,例如妄想性人格( Paranoid personality )僅占六分之一而已。Kendler 於1984年及Baron於1985年估計精神分裂病患者的兄弟姊妹約有17 % 是類精神分裂人格異常者。
世界衛生組織於十個國家的研究 ( Jablensky等,1992 ) 從回溯性的資料中來尋找出精神分裂病發病前的人格特性,但卻無法回答下列的疑問:
¬ 是否異常的人格特質較常發生在精神分裂病人身上,而較少發生在同輩的正常人身上?
是否類精神分裂性人格的特質係發生精神分裂病的危險因子?或此人格特質只是此病的早期臨床症狀之一種表現?
Ambelas 於1992年以DSM-III 研究54位精神分裂病出生於1954年至1961年間的男性患者顯示有18位 (占1/3 ) 於童年時期有情緒或行為之困擾問題,語言、說話及學習的心性發展有障礙的問題,同儕相處的人際關係不良,以及較低的智商 ( 成人患者智商的平均年齡僅10歲又3個月 ),跟正常成人的控制組有明顯的差異。同時精神分裂病患者於小時候較同儕有兩倍的需要於心理輔導之協助。
5. 社會心理危險因子 ( Psychosocial Risk Factors ):
社會階層、職業、教育程度、都市 / 鄉村習性、移民、失業及經濟危機等社會心理因素跟精神分裂病的盛行率及發生率的關係,應該是精神分裂病發的結果大於是造成精神分裂病的原因。( Warner 1985, Jablensky 1988)。
婚姻狀態是預測精神疾病住院強有力的一項指標。於1986年在英國研究168652個精神疾病住院患者中發現婚姻狀態跟精神分裂病的發生率、病發年齡、病情過程及結果皆有關連 ( Jarman 等,1992)。精神病發前的適應問題影響到病人降低進入婚姻關係意願的可能性,有結婚的患者症狀較為緩和,婚姻本身可以預防及延後精神分裂病發作。Riecher-Rossler 等人於1992年的發現第一次住院的單身男性12倍高於有結婚的男性,而第一次住院的單身女性3.3倍高於已婚的女性。
移民及少數民族狀態 ( Minority Status ) 可能是精神分裂病的危險因子,例如:移民到英國的少數民族Afro-Caribbeans 加勒比海的黑人有吸食大麻的習性,及出生時低體重的嬰孩卻反而是較高的新生兒存活率的民族特質曾被考慮是精神分裂病的危險因子,住院的機率亦較多。( Eagles ,1991)近期研究的解釋這種發現是在於生物因素,例如濾過性病毒的感染、免疫系統的反應、婦女生產的併發症,以及胎兒的存活率等。至於被出逐、逃難、涵化 ( 適應較高之文化 ) 的壓力是否促成精神分裂病發的危險因子尚待來日的研究。
近代的研究所謂高情緒表達 High --- EE 的家庭環境並沒有增加肇起精神分裂病發生的危險性,倒反而是精神分裂病發之前的六個月之內提升生活事件的壓力引爆了精神分裂病的發作是較為顯著的因素。( Bebbington 等, 1993 )。
6. 非社會心理環境因素 ( Non-psychosocial Environmental Factors ):
過去十年來的流行病學研究有關於精神分裂病在環境的危險因子方面,將重心轉移到非社會心理因素,例如:毒害的或傷害的 ( noxae and insults ) 因子影響到大腦的發育。這些研究焦點的轉移大大地反映出精神分裂病患者腦部構造的異常發現在腦部攝影檢查及細胞病理的研究上。
南半球及北半球的發現皆同樣的認為,冬天 ( 年初 ) 所生產的嬰孩患精神分裂病的比率高 ( Boyd , 1986 )。英國 Kendell 及 Adams 於1991 年統計自1963年起住入倫敦精神病醫院,從公元1914至1960年之間出生的13661位精神分裂病患,分析出二月份至五月份之間低氣溫出生的患者,在平均溫度降低攝氏1度C 的氣溫,會增加百分之七的精神分裂病患出生率;相反的,氣溫每升高攝氏1度C 的時候就減少百分之七的精神分裂病患出生率。研判此因素可能是於冬季冷天氣出生的嬰孩是在春、夏季氣候較溫熱的時候懷孕的,而子宮感染濾過性病毒的機會較大所致。
Lyon 等人於1989年表示懷孕中期的三個月是胎兒腦部發育的關鍵期,此時若遭受營養不良或毒素的環境刺激,將影響胎兒腦部正常的發展,而導致將來產生精神疾病的可能性。
7. 分子生物學因素 ( Molecular Neurobiology ):
Buckland等人於公元1993年從白老鼠32天長期的服用非典型的抗精神病藥物Sulpiride 及 Clozapine的實驗研究出其腦內D3 接受器的mRNA含量升高,而D1或D2接受器的mRNA或Tyrosine Hydroxylase 含量並未增加。然而使用典型的抗精神病藥物如Haldol 或Chlorpromazine 等藥物實驗,則發現D2及D3接受器的 mRNA 含量皆會增加。
Van Tol
等人於1992年發現對Clozapine
藥效有反應的精神分裂病患者關係到其D4接受器的變異性,Clozapine對D4接受器有特別高的親和力。
一、歷史沿革:
1. Emil Kraepelin ( 1856 ~ 1926 ):於1899年稱當時代的精神分裂病為「早老癡呆症」 Dementia Precox,強調此症為早期發病Precox 及明顯的認知功能退化現象。他將精神病分類為:
¬ 器質性 ( 外因 ) 精神病:
功能性 ( 內因 ) 精神病:
1) 躁鬱症:陣發性,社會功能不退化。
2) 妄想症:持續的妄念、不會退化。
3) 早老癡呆症:社會功能退化,又分成青春型、妄想型、僵直型、單純型四種類型。
2. Eugen Bleuler ( 1857 ~ 1939 ):將精神分裂病定名為「Schizophrenia」其症狀分為:
¬ 基本症狀 ( primary or fundamental symptoms ):有名的4A理論
Association:思考的分裂
Affection:情感的分裂
Autism ( Attention ):自閉 ( 注意力的分裂 )
Ambivalence:矛盾情感、兩面價值、愛恨交集、即同時有萬能( Omnipotent )與虛無感 ( Nihilistic )。
次發症狀( accessory or secondary symptoms ):包括幻覺、妄念、傻笑、自言自語等。
3. Adolf Meyer ( 1866~1950 ):以生物心理學 psychobiology 理論來闡述精神分裂病及其他精神疾病是由於各種生活壓力所導致。
4. Harry Stack Sullivan ( 1892~1949 ):設立人際心理分析學校,強調「社會孤立」social isolation 是精神分裂病的原因及症狀。
5. Ernst Kretschmer’s ( 1888~1964 ):德國的精神科醫師,認為精神分裂病患者其身體是較為細長型、運動型及異分化型 ( 發育不良的低分化型、多發腺體、類閹割的人 ),而躁鬱症的人其體型則是較為矮矮胖胖的。
6. Gabriel Langfeldt :將重大精神病分為兩類:
¬ 真精神分裂病 ( true schizophrenia ) 即nuclear schizophrenia,又名process schizophrenia或 non-remitting schizophrenia。
類精神分裂病 ( schizophreniform ) 非真正的精神分裂病。
7. Kurt Schneider ( 1887~1967):德國的精神科醫師,將first – rank symptoms 列為精神分裂病的基本症狀,而排除了 secondary – rank symptoms,如下列說明:
¬ First – Rank Symptoms:
1) 聽幻覺的思想。
2) 有聲音在討論他或與他辯論。
3) 有聲音在命令他。
4) 身體被動式的經驗。
5) 思想被抽取或影響思想的其他經驗。
6) 思想被廣播。
7) 被害妄念。
8) 牽涉到意志、情感或衝動的其他經驗。
Secondary – Rank Symptoms:
1) 幻覺的其他疾患 ( 如視、觸幻覺 )。
2) 突然的妄念意念。
3) 意識茫然。
4) 有憂鬱及欣喜的情感變化。
5) 情緒窮困之感覺。
8. Karl Jaspers是一位德國海德堡學校的精神科醫師及哲學家,最主要的貢獻是「存在主義的心理分析」。他興趣於精神病人的妄念內容,而賦予哲學的含意,例如主觀與客觀、原因與結果,現實與幻想等對比的觀念。
9. Nancy Andreasen 於公元1987年的Schizophrenia Bulletin 13:9「精神分裂病的診斷」分別出 Negative 及Positive 的症狀,依照症狀的嚴重程度,評分由0至5分。
¬ Negative Symptoms:
1) 平淡的情感:包括面無表情、自然的活動減低、眼神接觸窮乏、無情感反應、不適當的情感、缺乏語音的影響性、表達性的姿態稀少。
2) 緘默alogia:包括語言貧乏、說話內容貧乏、言語中斷、溝通反應遲緩。
3) 無意志力avolition – apathy:包括個人衛生習慣及儀態不修飾、缺乏身體的活力、常換學校或工作,缺乏生活的動機。
4) 社會孤立 Anhedonia – asocialty:包括無興趣於娛樂的活動、性趣缺乏、跟朋友或同夥沒有親暱感。
5) 注意力差:包括對外界社會的事物無動於衷、接受測驗時心不在焉。
Positive Symptoms:
1) 幻覺:包括耳朵幻聽有人批評、對話,視、嗅、觸幻覺。
2) 妄想:包括被害、嫉妒、罪惡妄念、以及誇大、宗教、身體等妄念。亦有關係妄念,被控制、心靈被知、思想被廣播、被插入、被抽取等妄念。
3) 怪異行為:包括衣服、外表、社會化生活、性生活、攻擊激動行為、重覆刻板機械化之行為等。
4) 形式上的思考疾患:包括脫軌、語無倫次、離譜的、不合邏輯的、繞圈子的、語意含糊、快速、鏗鏘等的言語。
10. T.C. Crow 於1980年,將精神分裂病分為:
¬ Type I:大多為Positive 症狀,正常的腦部電腦斷層檢查,且對於治療有良好的反應。
Type II:大多為Negative症狀,腦部電腦斷層檢查出腦的結構異常,且對於治療的效果不佳。
11.美國精神醫學協會1994年所編定的精神疾病診斷標準手冊第四版 ( DSM - IV ) 訂定精神分裂病的診斷條件為:
¬ 症狀特徵:兩項以上的下列症狀至少持續一個月以上。妄念、幻覺、脫序的言語、僵直或怪異的行為、Negative 症狀 ( 例如緘默、表情淡漠、缺乏意志力、孤立、注意力差等 )。
社會 ( 職能 ) 功能不良:包括工作、人際關係、自我照顧、功課等較於發病之前退化。
® 時間:持續症狀至少六個月,這六個月的期間至少有一個月附合上述( 1 )的條件 (活躍期症狀),且六個月裡包括了前驅或殘留的症狀。此前驅或殘留的症狀呈現 Negative 症狀或兩個以上附合 ( 1 ) 的症狀 ( 例如奇異的信仰、不尋常的感官知覺經驗 )。
‾ 排除情感性精神分裂病及情感疾患。
° 排除藥物 ( 如安非他命、海洛英等 ) 濫用或內科疾病所造成的精神病症狀。
± 關係到一個普遍性的心性發展疾患:假如有自閉症的病史,若有明顯的妄念或幻覺持續一個月以上,則可以列入精神分裂病的診斷。
即原始症狀或初期症狀、負面症狀、早期症狀等,它包含了:
1. 注意力的分裂 ( Split of Attention):
同一時間之內注意力的焦點分散,朝向許多不同的方向 ( 事物 ) 而呈現:
¬ 注意力無法集中、書看不下去、功課退步、IQ ( 智力 )測驗降低。
心不在焉、動作緩慢或發愣,做事無法專心,效率差,日常生活的行動緩慢,如刷牙、洗臉、沐浴、吃飯、穿衣等的時間拉長。
® 對環境、工作或功課的適應力差,而常換工作、轉學,甚至辭職或退學。
‾ 無法忍受平時的外界刺激而容易激動,此需要與青少年時期的矛盾,騷動的過渡狀態的激動表現有所區別。
° 為了盡量避免外界的干擾與各樣環境的刺激,而產生社會孤立或退縮及自閉的現象。
2. 情感的分裂 ( Split of Affection):
即思想與情感的表達分離,不一致,而呈現:
¬ 不適當或不相稱的情感表現,該哭的時候笑 ( 例如在莊嚴肅穆的氣氛或場合,追思禮拜、喪葬典禮的時候,無故地傻笑,唯需要與下列區別:
1) 歇斯底里的情緒不穩呈幼稚樣的哭笑不定,但是相稱及適當的。
2) 腦器質症候群的情感失禁,哭或是笑個不停。
3) 顳葉癲癇的陣發性發笑發作,以一陣陣的喘笑或狂笑表現,數分鐘後即停止,或且附帶其他癲癇或無意識的自動症,每每發作約數分中後呈現疲倦與思睡狀或激動狀。清醒後,又不明白剛剛所發生的症狀即事故是怎麼一回事。
遲鈍,冷峻 ( 淡漠 ),狹小,固執堅持,亦即面無表情,似木頭樣,沒情趣,如隔一道牆一樣,很難跟人溝通。一位太太埋怨她患病的先生說:「唉 ! 整天的一副臉繃得緊緊的,就像是石頭人一樣,毫無情調。」唯需與下列區別:
1) 腦器質症候群,如腦中風,腦瘤,腦炎即腦細胞退化等症狀所呈現的面無表情。
2) 抗精神病藥物所致的錐體外徑路副作用,即假型帕金森氏病狀的面具樣臉,呈皮笑肉不笑或苦笑樣。
3) 歇斯底里症的美麗的冷漠,呈現身體雖然有症狀而表情無所謂之樣。
3. 思考的分裂 ( Split of Association ):呈現
¬ 支離破碎 ( fragment ),脫序 ( disorganized ),怪異 ( bizarre ),不合邏輯 ( illogical ),雜亂無章的 ( chaotic )思考,以致說話時表現出答非所問 ( irrelevant ),你問東她講西,或語無倫次 ( incoherent ),上句接不了下句,以及想什麼就講什麼,不經過思考過濾 ( secondary thinking process )的所謂「胡言亂語,胡說八道」,而只憑其原始的思想表現 ( primary thinking process )。或呈現退化的自言自語 ( self-talking 即 monologism )現象。
抽象思考的的形成遲緩或停滯 ( poor abstract thinking ),而只看具體的一面,故智力測驗的一項 similarity test很差。例如問病人:「香蕉和橘子有什麼相同 ? 」病人可能會答道:「不,不相同,完全不相同,香蕉是長形的,橘子是圓形的。」或者回答說:「都可以剝皮,都是甜的,可以吃的,有營養含維他命的、顏色底色是黃色的。」以上的「剝皮」「可以吃」皆需要用具體的動作表現出來的; 「甜的」可以嚐出來而需用具體的味覺去嚐;「黃色的」需用具體的眼睛視覺去感官到,「營養與維他命」需用儀器分析出來….全部是具體的。然而正確的答案「都是水果」才是抽象名詞,精神分裂病人,智能不足及老年癡呆患者對此抽象思考很差,皆想不出抽象的名詞。
同時為了瀰補或代償內在抽象思考的欠缺,病人喜歡看形而上學的書籍,好好的學校功課不唸,成天泡浸在哲學、心理學、星象學、靈魂學、易經、八卦、相命學、外太空、孫子兵法、佛道經、無字天書、….。初、高中的學生,物理、化學、英文都不好好唸,還一天到晚研究什麼孫子兵法、無字天書,叫我看都看不懂。這種情形已經是早初期的精神分裂病症狀了。
® 思路固囿而缺乏彈性變化,其應變能力差,呈僵化想法 concreat thinking或刻板的stereotype 思考程序或生活型態 ( 習慣 )。例如:下雨Õ戴帽子,日曬天Õ戴帽子自然合乎邏輯,但是晚上去參加宴會吃酒席也要戴頂帽子,就是固囿刻板的思想。一問他為何晚上吃酒席時候還戴著帽子,可以拿下來,但病人卻答道:「這頂帽子我沒地方可以放置,所以只好放在頭上。」這是病人合理化地解釋他缺乏彈性機變能力的一種現象。病人每天一起床可能固定站在他習慣站立之處。看看窗外、天空、遠山,向它揮手、比手畫腳 mannerism、或固定的自言自語等一成不變的話語及動作,每天同一時間內總是站在同一個地點,做同樣的動作,說同樣的話,而且別人不能插手管他,或是侵佔他的地盤-------- 他所站立的地方,那是他的勢力範圍,是不容許別人靠近的。他住慣了那地方,也不想要搬家或移動他的生活環境,以及改變他生活習慣的型態。工作人員欲將他從樓上搬下來,換個床位,他硬是不肯,拉都拉不動,就像是要剝他的皮一樣困難。冬天穿棉襖,夏天流汗滿面,也還穿著棉襖。這種特性更增加病人的人際關係上的孤立與社會退縮,勸他到外面公園散步,去逛街,或參加教會的聚會,社團活動等,都很不容易的。
然而,日本東京大學有一位精神病學教授說,精神分裂病人這種stereotype的生活型態以及concreate思考是他的缺點,也算是優點。因為他能勝任一般人所不能勝任的刻板式的工作,例如每天固定的上班去操作某種機器,工廠的作業員、印模板工、清道夫、送報員、飯店、旅館業的站崗警衛人員、掛號室……等較少需用思考去應變的工作很適合他們去做,一般人做久了反而耐受不了,會覺得太枯燥無聊,索然乏味,若繼續做下去,一般人可能會因產生單調無聊的感覺剝奪 ( sensory deprivation ) 而致心理問題。然而精神分裂病人卻反而較可以長久地適應得很好。但較複雜,機動性大,變化多的祕書等工作或行業,他們就受不了而崩潰了。
4. 現實感的分裂合而為一感 ( Split Sense of Reality ):
人格的自我 ( ego ) 發展建立於七個月大的嬰兒時期,即口慾期 ( oral stage ),這個時候自我界線或屏障 ( ego boundary or barrier ) 的形成,將人、自己與外在的環境分開,因而人 ( 嬰孩 )開始認知了除自己之外還有周圍的世界,例如電燈、奶瓶、尿布、玩具、時鐘、大便、母親……等等,也逐漸地明白自己不同於外界的一切人、事、地、物,而開始害怕陌生人,別人一抱他,就哇哇哭叫,跟別人之間就有了距離與分寸,不敢太隨便親近人。同時也開始學會了禮貌、懂得矯揉造作及虛飾偽裝,而善於隱藏自己,用面具掩護自己。這時候也有了主與受的觀念,而人際關係及社會意識逐漸形成,學習跟熟悉的人打招呼,學習叫爸爸、媽媽地咿呀咿呀學說話,故又名 vebral stage。人也就漸漸學會用語言來表達內在的思想( secondary thinking process ),這樣的自我能夠認識到自己跟別人,以及外在世界的不相同,因此人就有了現實感( reality )。
然而,所謂的精神分裂病,亦即所謂自我界線的現實感的分裂,而產生心神的崩潰狀態 ( split of mind ),呈現兩種症狀:
¬ 將自己與外界合而為一感,就是覺得外界的任何事物皆牽連跟自己有關係。例如看見一堆人在講話就將它牽連入與自己有關係,而誤認為那堆人是在談論他的問題,或在批評他,嘰哩咕嚕地針對著他說些閒言細語,即所謂被議感 ( idea of reference )。一般正常人偶而也會有短暫的被議感,例如昨夜睡眠欠佳,心情愁悶,精神壓力大的時候也會有的現象,一陣子過去就好了。但精神分裂病人則一直持續著有這種感覺,這就是「關係妄念」( delusion of reference ) 的症狀,例如公共汽車上的人都在注意我,報紙登刊著關於我的思想或事情;電視所演的劇情就是把我的故事搬出來演,那牧師講道怎麼可以針對著我的問題在講,這件飛機的失事,就是我昨天打破了一個碗,一碰,碎掉了,爆炸掉了,那個人跳河自殺死掉,就是我那天打桌球不小心漏接一個球,撲通一聲掉下去的關係…. 等,凡是外界的人、事、物皆為跟自己有關連,而有到處是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之感。
退化回嬰兒六個月以前 ( 本我 ) id的症狀,而造成: